花了5万块拍的照片,法庭居然说不能用?
她是南京的一个普通女人,结婚7年,有个4岁的女儿。
老公从半年前开始晚回家,手机设了密码,洗澡都要带进浴室。
她偷偷找了一家南京的调查公司,签合同的时候手都在抖。
5万块。
半个月后,调查公司给她一大堆东西:照片、视频、行车轨迹。
她以为这些足够了。
法官看了一眼,问她:这些在哪里拍的?
她说酒店门口、小区楼下。
法官说:未经合法途径获取的证据,不予采信。
5万块,白花了。
我看了几十个案例,才发现这个问题太普遍
关键的合法取证方式
查了资料才知道,真正能在法庭上站住脚的证据,是这些:
保证书、悔过书。对方写下“我承认出轨”这四个字,最好使。
法院调查令调取的记录。开房记录必须法院出函,个人查不了。
公共场所拍摄的亲密行为。大街上搂抱,你能拍。但酒店房间里的,不能。
转账记录里的“520”“1314”,配上聊天记录,形成证据链。
录音录像。在自己家拍的算合法,非法安装窃听设备算违法。
原来我一直搞反了:不是钱花得多就有效,是要看取证方式对不对。
在南京,这几年电子数据取证行业发展得很快,很多调查公司都号称自己“专业”。
但问题是,你根本不知道他们是真的懂法律,还是在查的过程中已经踩了红线。取证渠道的合法性,决定证据在法庭上的生死。
南京的朋友,别再为无效证据买单
写这篇是想告诉正在看的所有南京人。
别像我之前一样,盲目找调查公司问“能不能查到”。
你应该先搞清楚一个问题:你要拿这些证据干什么?
如果就是要上法庭打官司,那必须走合法渠道。
问问调查公司能不能配合法院的调查令,能不能帮你拿到有公证书的记录,取证手段到底合不合规。
先问清楚了,再决定要不要委托。不要等花了几万块钱,被法官一句话就否定了,那时候来不及了。